|
桂博发〔2011〕087号
关于联合举办“首届广西高校博物馆
文化产品创意设计大赛”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充分宣传和弘扬广西悠久的历史文化,大力推进文化传承创新,经研究,自治区高校工委、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博物馆决定于2011年12月1日--2012年2月11日联合举办“首届广西高校博物馆文化产品创意设计大赛”(以下简称:大赛)。
大赛组委会组成如下:
主 任 委 员:秦敬德 自治区高校工委副书记(正厅级)
吴伟峰 自治区博物馆馆长
副主任委员:唐春生 自治区高校工委宣传部部长、教育厅思政处处长
梁 晓 自治区博物馆党总支书记
组委会成员:李继兵 广西大学党委副书记
唐仁郭 广西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
邓 军 广西艺术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秘 书 长:周 敏 自治区博物馆党总支副书记
李美清 自治区高校工委宣传部副部长、教育厅思政处副处长(正处级)
请各高校高度重视,结合当前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活动,根据学校实际,积极动员学生参与本次大赛。
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博物馆宣教部联系。
联系人:林 洁 于 静
联系电话:0771-2847055
附件:1.首届广西高校博物馆文化产品创意设计大赛工作方案
2.首届广西高校博物馆文化产品创意设计大赛征稿启事
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一:
首届广西高校博物馆文化产品创意设计大赛工作方案
一、 大赛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充分宣传和弘扬广西悠久的历史文化,大力推进文化传承创新,经研究,自治区高校工委、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博物馆决定于2011年12月1日—2012年2月11日联合举办“首届广西高校博物馆文化产品创意设计大赛”(以下简称:大赛)。
二、 大赛主题
以自治区博物馆馆藏文物以及文化资源为主题,由参赛者根据自治区博物馆的整体形象以及藏品特色,对设计作品的便携性、市场性、功能性、地域性、系列性、整体性等方面予以综合考虑。设计风格不限,提倡主题突出、新颖,通过文化产品的形式展现自治区博物馆深厚而独特的文化魅力。
三、 大赛组委会组成如下:
主 任 委 员:秦敬德 自治区高校工委副书记(正厅级)
吴伟峰 自治区博物馆馆长
副主任委员:唐春生 自治区高校工委宣传部部长、教育厅思政处处长
梁 晓 自治区博物馆党总支书记
组委会成员:李继兵 广西大学党委副书记
唐仁郭 广西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
邓 军 广西艺术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秘 书 长:周 敏 自治区博物馆党总支副书记
李美清 自治区高校工委宣传部副部长、教育厅思政处副处长(正处级)
四、 参赛对象
全区各高等院校在校本、专科学生、研究生。
五、 赛程安排
2011年12月1日—2012年1月15日参赛作品报送征集(邮寄作品以当地邮戳为准)。
2012年1月18日—2012年1月21日为初评阶段。
2012年1月22日—1月28日为复评阶段。
最佳实用设计奖和最具人气设计奖由观众通过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评选。
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1月22日—1月28日
观众现场投票时间:2012年1月22日—1月28日
专家评选时间:2012年2月4日(星期六)
2012年2月11日举行优秀作品颁奖仪式(时间以最终通知为准)。
六、 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3000元奖金,并颁发获奖证书;
二等奖3名,1500元奖金,并颁发获奖证书;
三等奖5名,1000元奖金,并颁发获奖证书。
另设最佳创新设计奖、最佳实用设计奖、最具人气设计奖三个单项奖,分别奖励5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优秀组织奖6名,奖金1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注:符合参赛要求的参赛选手作品均颁发优秀作品入选证书。
最终奖项的评定数量视参赛作品质量而定,允许部分奖项空缺。上述奖金金额均指税前金额,由主办方代缴税款。
附件二:
首届广西高校博物馆文化产品创意设计大赛征稿启事
一、 主办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二、 大赛名称
首届广西高校博物馆文化产品创意设计大赛(以下简称:大赛)
三、 大赛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充分宣传和弘扬广西悠久的历史文化,大力推进文化传承创新。
四、 大赛主题
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馆藏文物以及文化资源为主题,由参赛者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的整体形象以及藏品特色,对设计作品的便携性、市场性、功能性、地域性、系列性、整体性等方面予以综合考虑。设计风格不限,提倡主题突出、新颖,通过文化产品的形式展现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深厚而独特的文化魅力。
五、 参赛对象
全区各高等院校在校本、专科学生、研究生。
六、 赛程安排
2011年12月1日—2012年1月15日参赛作品报送征集(邮寄作品以当地邮戳为准)。
2012年1月18日—2012年1月21日为初评阶段。
2012年1月22日—1月28日为复评阶段。
最佳实用设计奖和最具人气设计奖由观众通过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评选。
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1月22日—1月28日
观众现场投票时间:2012年1月22日—1月28日
专家评选时间:2012年2月4日(星期六)
2012年2月11日举行优秀作品颁奖仪式(时间以最终通知为准)。
七、 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3000元奖金,并颁发获奖证书;
二等奖3名,1500元奖金,并颁发获奖证书;
三等奖5名,1000元奖金,并颁发获奖证书。
另设最佳创新设计奖、最佳实用设计奖、最具人气设计奖三个单项奖,分别奖励5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优秀组织奖6名,奖金1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注:符合参赛要求的参赛选手作品均颁发优秀作品入选证书。
最终奖项的评定数量视参赛作品质量而定,允许部分奖项空缺。上述奖金金额均指税前金额,由主办方代缴税款。
八、 参赛要求
(一)参赛作品材料报送要求
1.参赛人需填报参赛报名表(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网站www.gxmuseum.com下载),并同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作品需提交设计稿(包括透视效果图、平面、正立面、侧立面及主要部位构造图等),能提交实物或模型的尽量提交实物或模型。同时须附有具体的创意说明(word文档编辑并打印,A4大小)并注明作品的名称、规格、材质、功能、制造工艺、成本预算、市场定位等相关资料。
3.报名表连同各类作品相关资料均需提供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
纸质文档:效果图用A3纸彩色打印,其他的配套设计稿、报名表或身份证复印件、产品说明等资料以A4纸打印;
电子文档:限WORD、PPT、JPG格式。
(二)相关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为选手原创设计,严禁违规仿制、拷贝抄袭。如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问题,法律责任自负;如已获奖,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和奖励,并追回奖金及证书。
2.所有参赛作品(包括设计方案、文字材料、样品、照片、实物产品等),一律不退,知识产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参赛者自留底样。
3.参赛作品设计费、模型、样品及制作等费用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九、 作品评审
(一)除最佳实用设计奖和最具人气设计奖外的奖项由主办单位及社会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
(二)最佳实用设计奖和最具人气设计奖由观众通过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评选。
(三)评比细则
大赛分为初赛及决赛,初赛从参赛作品中选出30件作品进入决赛。
1、初赛评分标准
A. 主题明确、突出(作品概念):作品与上报的主题切合一致,能够突出展现各自作品的特点,并且切合本次大赛的要求;
B. 具有审美价值:作品本身美观、大方,具有较高艺术审美价值;
C. 创意性:设计新颖,风格独特,有很好的创意;
D. 地域性:突出广西地域特色。
2、决赛评分标准
A. 整体性:设计风格一致,整体性强;
B. 市场性:可商品化,具有市场操作性及开发前景;
C. 功能性:实用性强,便于携带;
D. 人气:网络观众及现场观众投票情况。
十、 参赛及咨询
1.具体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34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文化产品设计大赛办公室
邮编:530022
咨询电话:0771-2847055
联系人:林老师 于老师 黄老师
2.参赛者须在规定日期前将参赛作品直接送往大赛办公室,或以电子邮件(注:邮箱地址wkbwg2011@163.com)及邮寄的方式发往大赛办公室,且注明联络方式,对因未注明联络方式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参赛者自己承担。在大赛办公室实际收到参赛者邮寄作品前,作品如发生任何意外,由参赛者本人负责。
3.参赛作品须在邮件包装封面上注明“参赛”字样。
4.参赛者可拨打咨询电话对大赛相关问题进行咨询。
|